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来校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川省15+N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宜宾 “一蓝一绿”产业群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对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各二级学部(院)围绕学科建设及硕士学位点建设依托的相关学科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实现基础研究有原创突破、技术研究服务四川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需求,服务宜宾市“4+4+4”现代产业的需要,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促进科研团队建设,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科技兴川、科技强市贡献宜宾学院力量。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项目紧密围绕全球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结合四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战略部署、宜宾市第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硕士学位点建设要求。
(一)重点支持2026年和2029年拟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结合前沿科技发展和四川省、宜宾市发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相关研究。
(二)重点支持产出大项目、大成果、大经费的项目,加速实现科研“倍增计划”“双百计划”“逐梦计划”。
(三)重点支持充分挖掘学科综合优势与科研创新资源,深度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学校特色与地方实际,打造校地协同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四)重点支持校企合作 “揭榜挂帅”项目。
1.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筠连黄牛”牛肉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与养殖有机基地建设研究
2.白羽乌鸡保种及品质提升研究
3.特色黄精产品加工技术及品牌内涵建设研究
4.竹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及品牌内涵建设研究
5.竹笋运输、加工保鲜关键技术研发
6.筠连水粉工艺优化及防腐技术开发
7.茶叶嫩芽长势监测预测及自动识别采摘关键技术
8.中小学科技素养及创新能力培养教学方法研究
9.岩桂精深加工技术研发
三、项目资助类型
(一)重大项目理工类不超过5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0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二)高层次人才启航项目:理工类20万元/项、人文类15万元/项,支持不超过30项。
(三)预研项目:理工类8万元/项、人文类5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四)培育项目:理工类3万元/项、人文类1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20项;
(五)专项项目
1.出版专项:A类出版社5万元/项、B类出版社4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20项。
2.揭榜挂帅专项:20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与区域、行业领先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联合申报,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加入团队或课题组,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承担研究课题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备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研究团队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4)重大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在研校级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主持或参与的在研校级项目不超过2项。
特别说明:该类项目常年受理,不受时间限制。
2.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新引进的正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获博士学位回校工作的人员;
(2)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3)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3.预研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在研校级项目;
(2)前期基础较好,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创新思想或能解决重要社会问题和产业发展重要技术问题;或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理工农类专家肯定性评价2个以上,人文社科类推荐参加了全国社科规划办评审的项目。
4.培育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且未获得过该类校级项目资助;
(2)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
5.出版专项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2)已完成学术专著内容的80%,且已与A、B类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未出版(需提供专著样稿和出版合同)。
6.揭榜挂帅申报人与参与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在研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也可以申报);
(2)项目组成员主持或参与的在研校级项目不超过2项;
(3)前期基础较好,与企业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须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求
1.二级学院(部)是校级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学院项目申报与结题的组织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工作。
2.所有校级科研项目须由学科建设带头人、硕士点建设依托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联合推荐。
3.承担单位须结合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的需要,强化项目选题、论证的指导,重点把关研究内容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产出系列高水平成果、立项高级别项目、获得高层次奖项等预期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不再受理已被校外各级部门资助过的项目;
2.项目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应用研究项目不超过1-2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超过3-5年。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执行期以《宜宾学院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3.依托项目发表的科研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宜宾学院科研项目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ibin University Research Projects)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
4.为充分发挥科研育人作用,项目团队中至少要吸纳3名及以上的宜宾学院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5.本年度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最多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最多2项,主持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最多1项。
五、申报流程
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通过科研系统在线填报。
(一)申报人登陆科研系统
我校在职人员,登陆“学校主页—>智慧校园—>科研系统”,以已有的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身份切换为科研人员即可申报。
(二)申报人在线填报
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部门审核意见及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三)承担单位审核
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和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依托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修改后再次上传,并在截止时期前提交。
六、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段为5月8日-6月9日,6月7日18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申报人不能做任何修改;
(二)申报部门在线审核、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11日18时。同时报送二级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1份送到临港校区行政楼518办公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昊天 0831-3542235
科研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