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2024年度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具备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4.西部项目:符合1或3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单位;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二)申报人限制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的);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三)项目其他要求
1.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5.本年度项目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6. 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课题:35万元;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
2.一般课题:20万元;立足教育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教育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3.青年课题:20万元;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4.西部课题:20万元;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周边毗邻区域国别教育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3.教育部重点课题:8万元;旨在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实践创新,推动教育实践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5.教育部青年课题:5万元;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涵养教育学术人才队伍,拓展教育学术视野,鼓励研究方法创新。
三、项目申报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四、申报流程
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登陆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完成注册后,方可在线申报。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2024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2024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申请书》、《2024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活页》可在申报系统下载,也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页下载。
五、项目培训与指导
5 月13 日上午9:00-11:30,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新变化、历年选题的申报开展公益性培训指导,网址及二维码如下:
http://47.108.30.203:801/a/#/activity/1787653617642110976,
请各位申报人员积极参加。
六、申报其他事项
1.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版。
3.联系人及电话
雷 鸿: 354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