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29

各二级学部(院)、科研平台: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4〕14号)文件精神,四川省科技厅启动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校申报项目有关事项分项目类别通知如下:

一、2024年软科学研究补充项目

本轮共立项37项,我校无牵头申报的项目。请各二级学部院、科研平台积极联系各课题牵头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二、2024年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2024年度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育种攻关项目3类。

(一重点项目

可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支持方向与重点”中的第1-3项。

二)一般项目

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2项(含扩权县),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省属高等院校申报不超过2项。以上两种申报途径均可由我校统筹申报项目超过2项,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若是通过市科技申报,请提与科技截止时间。

(三)育种攻关项目

我校均可申报,且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024年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2

三、2024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项目种类与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种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集成转化示范项目和扩面推广项目。本批次共发布7个方向,每个方向集成转化示范项目和扩面推广项目拟各支持1项。

2.科技成果集成转化示范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我校不能以依托单位申报科技成果集成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人以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单位、我校作为参单位申报。请具备申报条件的部门积极联系企业合作申报

3.扩面推广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此类项目由集成转化示范项目拟落地有关市(州)科技局,商集成转化示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组织所在市(州)具备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业绩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5个。

上述项目所列合作单位均需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科技项目申报人要求。请具备申报条件的部门抓紧联系宜宾市科技局与我处

二)转化的科技成果要求

1.成果类型要求。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拟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应以我省牵头选育的国省审定(认定、登记)新品种和开发或引进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为主(不低于总数的70%),成果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成果年限要求。拟转化的主要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5年(2019年以来)形成的成果(畜禽新品种除外),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及以上。涉及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省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及科技成果评价。

2024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3。

四、2024年民生与服务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主要涉及创新药物、医疗器械、人口健康、中医药、养老和康复服务、食品安全、科技兴安和防灾减灾、平安四川(科技兴警)、文化旅游。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每个申请经费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请各二级学部院、科研平台积极组织申报。

2024年民生与服务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4。

五、2024年“高端引智计划”项目

“高端引智计划”项目分为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骈骥”项目,两类项目最主要区别在于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1.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外专引智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不受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同时,可承担省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2.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支持现代工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现代农业(川粮油、川茶、川果桑、川牛羊饲草畜禽、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文物保护、生态保护、金融服务、文体旅游、医疗康养)。

3.我校可围绕以下两个重点支持方向申报

(1)项目单位集聚人工智能、软件与信息服务、医药健康、文物保护、先进核能、智能汽车、新型显示、钒钛新材料等领域国(境)外高端人才。

(2)项目单位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高层次创新团队项目全职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常规项目。

4.引进专家须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常规项目引进人才在川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低于1个月,团队项目引进人才在川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低于2个月。

(二“骈骥”项目

1.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须为外籍科技人才,与我校签订了正式聘用合同,从事科学技术创新活动,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或B类)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无年龄限制。

2.“骈骥”项目支持现代工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现代农业(川粮油、川茶、川果桑、川牛羊饲草畜禽、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

3.我校可围绕以下两个重点支持方向申报

(1)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网络技术、航空与燃机、先进核能、智能装备、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领域外籍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2)联合重庆市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推动与重庆市智力共用。

2024年“高端引智计划”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5。

六、2024年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

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重点支持方向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航空与燃机、新材料、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网络技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一代人工智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化工、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优质白酒、食品加工(冷链物流)、轻纺、医药健康、精制川茶,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医疗康养、金融服务。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分为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三个类型。高校可以申请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其中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的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均可申报。

(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1.申报条件

1)与在川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并在获得支持后至少在川单位工作2年(需在附件中上传聘用合同和获得支持后至少在川工作2年承诺书),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科技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主持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2.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我校报4项,请申报人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二)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项目

1.申请条件

(1)申报人年龄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

(2)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在读证明),或高校毕业5年以内(2018年5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川工作科技人员〔需在附件中上传学历(学位)证〕。

2.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项目我校报4项申报人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三)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培育项目

1.培育项目

(1)申报人年龄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

(2)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4年以内(2019年5月31日及以后毕业)在川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学历(学位)证〕。

2.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无限项要求,请各二级学部院、科研平台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

2024年科技创新创业和苗子工程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6。

联系人:雷 鸿 3545059

张昊天 18001272765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