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后期资助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后期资助项目管理申报→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 ①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对应的课题类别,②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③→ 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 打印申报书→ 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后期资助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注意,本次申报只提交申报书,不提交活页。
二、课题管理及申报要求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分类。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经评审可立为一般项目。
2.资金管理。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3.研究时限。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4.成果要求。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省内高等学校、党校、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2.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
4.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1项后期资助项目。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增删、修改内容篇幅未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期成果相同或相近的;
(4)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00到9月4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同期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到学科建设与科技处707或者703室办公室: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5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概要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成果查重报告1份;
(5)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
同时,除申报书以外的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yibinu.edu.cn。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3.纸质申请书“表4”单位审核意见填写“申请书填写内容属实;申请书填报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预期成果不存在相同或相近;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五、联系人及电话
柳福提:13890994605(62505)
雷 鸿:3545059(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