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25年到期应结题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的意识,树立既要重视项目立项工作,更要重视项目结题工作的观念,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与完成率,根据《宜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到期应结题项目类别
1. 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2. 2021年立项未申请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验收材料报送依托部门科研办公室;2025年10月15日前,依托部门科研办公室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形成项目核心指标清单,并报送科研处审核。
结题验收材料清单与模板见“智慧校园-科研系统-通知公告”的“校级项目、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宜宾市社科联项目等项目结题提交材料清单”。
报送方式:OA和纸质同时报送。二级学院科研办公室通过OA将《项目验收绩效成果统计表》和《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发送给张昊天;同时,《项目验收绩效成果统计表》一式1、《结题验收报告》一式3份,报送到临港二期行政楼(鸿儒1栋)518办公室。
三、结题归档流程
经验收同意结项的项目,按时提交项目修改后的验收材料,并及时在科研系统中上传结题证明材料。
四、未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结题验收,学校根据《宜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作撤项处理,限制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依托项目获得的学术待遇、追回项目经费。
同时,项目撤项将影响依托二级学院(部)年度考核科研得分。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项目结题工作。
四、其他情况说明
科研人员依托部门发生变更,以科研人员最终依托单位为准。请各位领导、科研办公室高度重视校级项目结题工作。
五、联系人及电话
张昊天 0831-3542235
附件:
1. 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2. 2021年立项未申请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
科研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