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强度
2026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80万元,立项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6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二)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如获立项,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四)申请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五)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六)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研究专项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七)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年左右完成。立项2年后将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八)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二级学院(部)应负责本学院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18,电子文档通过OA报送,OA报送流程为:科研秘书->科研处项目科(周老师)。
(三)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四)本次项目申报需网络申报。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系统开放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在申请书“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预填“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
(二)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网址:https://www.nopss.gov.cn/n1/2026/1020/c431029-40818334.html
五、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0831-3542235
附件:1.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