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及以下项目审核验收政策

来源: 时间:2024-03-25

一、项目负责人准备材料

1、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登陆“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点击上面中间处“项目验收”——点击左侧“科技报告管理”——点击左侧下面的“填写科技报告”——跳转至“四川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找到对应的项目填写报告——直至报告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为完成。(各种事项有且只能联系:四川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028-86616345、86750512)

2、当科技报告显示“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才能填写验收报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登陆“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点击上面中间处“项目验收”——点击左侧“验收报告管理”——点击左侧下面的“项目验收书向导”——在右侧中间找到对应的项目,在右侧点击填报——在温馨提示处选择“审核验收”(财政经费为20万及以下的选择“审核验收”,财政经费为20万以上的选择传统验收)。

二、承担单位审核验收,开展自评。

当项目负责人审核验收报告填写完毕(系统暂时不上报)——联系承担单位开展自评——承担单位根据申请验收的项目情况组织自评,给出项目自评意见和经费使用合规承诺——项目负责人根据承担单位自评结果修改和完善系统中的“审核验收报告”,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承担单位审核——承担单位再次网上审核并完善项目审核验收评价材料,通过后在线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三、当项目验收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时——承担单位联系推荐单位在线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当无误后在线推荐——项目验收状态为“待科技厅受理”。

四、科技厅在线审核(5-10个工作日完成)。

1、如果网上材料无误,则在线通过,项目验收状态为“待用户确认结论”。

2、如果有误,则在线退回至项目负责人修改,然后重复上面的步骤。

五、当项目验收状态为“待用户确认结论”时——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的“验收结论待确认”模块在线确认。

1、如果同意则在线确认,然后项目验收状态为“用户已确认结论”,同时将系统中的“审核验收报告”导出打印,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管理中心。

2、如果不同意,则申请整改,应通过项目承担单位于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整改工作并上传整改资料,然后再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提交至科技厅进行最终审定,且审定之后的结论无需负责人确认,按验收结论做相应处置。若20个工作日之内未完成整改工作,则按不通过或原结论处理。

六、科技厅审核,材料归档。

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到科技厅,由承担单位保存。

备注:

纸质件和系统上传附件必须保持一致,材料和顺序如下:

(1)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审核验收评价)》;

(2)绩效评价得分表;

(3)经费使用合规承诺;

(4)经费决算报告;

(5)有调整事项需提交相关调整文件资料;

(6)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厅已签署盖章版);

(7)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支撑材料(与任务合同书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一对一对应)。

政策建议采纳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纸质件蝴蝶夹成册,一式5份,送到临港校区518室,联系人张昊天,电话:1800127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