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公告》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在研(2026年1月20日前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四)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五)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二、选题指南
《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选题指南》共设立36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三、项目数量与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共拟立项50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10项、资助强度20万元,重点项目15项、资助强度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5项、资助强度5万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2年,研究时限从项目立项之日算起。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二)二级学院应负责本学院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18。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流程:科研秘书->科研处项目科(张老师)。
(三)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https://www.scskl.cn/#/detail/2c988082988310ee019b73cf99c3098d。
五、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31-3542235
附件:1.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选题指南
2.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请书
3.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