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二批科研平台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2-15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来校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川省15+N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宜宾一蓝一绿产业群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对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促进我校科研平台发展,支撑学科建设和硕士学位扩点,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平台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各科研平台围绕学科建设及硕士学位扩点的相关学科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实现基础研究有原创突破、技术研究服务四川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需求,服务宜宾市“4+4+4”现代产业的需要,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促进科研团队建设,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科技兴川、科技强市贡献宜宾学院力量。

二、支持的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本专项项目支持申报人围绕以下平台研究方向申报,同时支撑学科建设需要。

(一)农村幼儿教育研究中心

(二)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三)中国酒史研究中心

(四)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

(五)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六)精制川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七)城乡融合发展与数字分析与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

(八)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

(九)固态发酵资源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十)水运经济研究中心

(十一)四川林业草原天然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十二)四川省SMT印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十三)农食产品标准化与检验检测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与区域、行业领先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联合申报,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加入团队或课题组,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承担研究课题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二)重点支持硕士学位扩点骨干教师申报。

四、项目承担部门要求

(一)二级学院()是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学院项目申报与结题的组织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工作。

(二)须由学科建设带头人、硕士点建设依托的二级学院()负责人联合推荐。

(三)承担单位须结合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的需要,强化项目选题、论证的指导,重点把关研究内容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产出系列高水平成果、立项高级别项目、获得高层次奖项等预期目标。

五、绩效目标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区别于各平台年度开放基金,所有项目结项须同时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单位)和以下核心指标中任意一项:

(一)理工农医类发表A3类论文不少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A4类论文不少1篇;

(二)获专利授权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项,到账转化收益不低于20万元/项;

(三)获得市厅级正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研究报告1篇;

(四)出版B类专著1部。

六、资助金额

理工农医类单项资助金额3万元,人文社科类单项资助金额2万元。

七、其他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不再受理已被校外各级部门资助过的项目;

(二)项目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应用研究项目不超过1~2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超过2~3年。

(三)依托项目发表的科研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平台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

(四)为充分发挥科研育人作用,项目团队中至少要吸纳3名及以上的宜宾学院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八、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与推荐

项目申报书以各平台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承担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对应的科研平台。

(二)科研平台评审

科研平台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送至科研处。

九、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间:1212日至1218日;

(二)承担部门推荐截止时间:1219日前,将部门推荐函报送至科研平台;

(三)科研平台报送截止时间:1222日前,将《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

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昊天 0831-3542235

附件:1. 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