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项目负责人)条件
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是宜宾市行政区划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携带自主知识产权到宜宾市创办、领办、合办企业,或以技术合作等形式与我市企业合作研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或以科技创新成果投资、入股企业,能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 掌握核心技术或具有高成长性的项目;
3. 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具有成果转化价值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项目负责人承担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依托单位承担有省、市级重大专项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高创团队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引进方式及自筹经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全职引进的,引进时间原则上在2024年6月1日以后;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天;
2.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自筹资金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自筹资金能力证明,自筹资金承诺等。
(三)未尽事宜请参考《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二、资金支持方式
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资金拨付方式为:一期资金拨付在项目立项及任务书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的60%;二期资金拨付在项目验收合格以后,拨付项目资金剩余的40%。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统一为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
四、支持领域
围绕宜宾“4+4+4”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动力电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晶硅光伏、能源化工、新型储能等领域,优先支持符合宜宾市产业规划的项目。
各二级学院限报1项,每个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未详尽事项请查阅附件。
五、项目考核和绩效管理
考核指标: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1—2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项以上,新申请专利或专著5项以上,获得专利、论文、专著等2项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500万元以上,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绩效评价:获批项目由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推荐单位签订合同任务书,约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性目标及完成期限等内容,到期后对项目总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验收结论。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bkjj.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申报资料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9月12日18:00。
二级学院做好申报管理工作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于2025年9月12日18:00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通过OA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流程:科研秘书->科研处项目科(张昊天)。
七、申报材料
(一)《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系统上传)
1.依托单位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引进人才协议;
2.依托单位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上年度);
3. 《宜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预算书》;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文件、知识产权、企业资质、研发投入等)。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昊天 0831-3542235
科研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