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来校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川省新质生力发展要求,围绕宜宾 “一蓝一绿”产业群发展需要,结合我校硕士学位授权扩点建设学科,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校级科研项目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育和支持一批以服务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和宜宾市“4+4+4”现代产业为主的高质量科学研究课题,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促进科研团队建设,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学校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对标对表建设硕士学位授权扩点学科。
二、重点支持内容
(一)重点支持2026年和2029年拟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根据四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战略部署、宜宾市第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发展需要,重点支持2026年和2029年拟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结合前沿科技发展和四川省、宜宾市发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相关研究。
(二)重点支持“质量与标准化”特色学科建设
根据我校发展“质量与标准化”特色学科的需要,重点支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研究。
(三)重点支持硕士学位建设点学科骨干教师申报
重点支持硕士学位建设点学科骨干教师把我校学科建设需要与服务四川省、宜宾市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研究。
三、项目资助类型
(一)重大项目理工类不超过5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0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0项;
(二)高层次人才启航项目:理工类20万元/项、人文类15万元/项,支持不超过30项。
(三)预研项目:理工类8万元/项、人文类5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20项;
(四)培育项目:理工类3万元/项、人文类1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30项;
(五)出版专项:A类出版社5万元/项、B类出版社4万元/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5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联合申报,年轻教师积极加入团队或课题组,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承担研究课题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结构合理。
特别说明:该类项目常年受理,不受时间限制。
2.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新引进的正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获博士学位回校工作的人员;
(2)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3)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3.预研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在研校级项目;
(2)前期基础较好,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创新思想或能解决重要社会问题和产业发展重要技术问题;或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理工农类专家肯定性评价2个以上,人文社科类推荐参加了全国社科规划办评审的项目。
4.培育项目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人具有硕士学位,且未获得过该类校级项目资助;
(2)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
5.出版专项
(1)负责人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2)已完成学术专著内容的80%,且已与A、B类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未出版(需提供专著样稿和出版合同);
(二)依托部门要求
1.所有校级科研项目须由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的二级学院(部)统一推荐。
2.依托部门结合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的需要,强化项目选题、论证的指导,重点把关研究内容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产出高水平成果和立项高级别项目的预期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不再受理已被校外各级部门资助过的项目;
2.项目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应用研究项目不超过1-2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超过3-5年。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执行期以《宜宾学院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3.立项后,凡以宜宾学院科研项目名义资助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依托项目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宜宾学院科研项目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ibin University Research Projects)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
4.为充分发挥科研育人作用,项目团队中至少要吸纳3名及以上的宜宾学院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五、申报流程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通过科研系统在线填报。
(一)申报人登陆科研系统
我校在职人员,登陆“学校主页—>智慧校园—>科研系统”,以已有的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身份切换为科研人员即可申报。
(二)申报人在线填报
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部门审核意见及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三)依托部门审核
依托部门科研秘书和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依托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修改后再次上传,并在截止时期前提交。
六、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段为10月10日-11月10日。11月10日18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申报人不能做任何修改;
(二)申报部门在线审核、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12日18时。同时报送二级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1份送到临港校区办公楼518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昊天 0831-354223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