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 引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03

各二级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凡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以及中央在川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川组建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包括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成果转化平台、科创园、产业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评选的平台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有正式合作。上述单位之间开展的合作已签署了正式协议,且合作期限不少于2 年、平台组建运行时间不少于6 个月(以协议或运行机构成立文件等为依据,申报时仍在有效合作期内)。平台内部建设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机构、合作模式、运行机制。

2.有项目支撑。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清晰的创新路线、具体的实施方案,能够出成果、出效益。且能以重点科研项目为抓手,将人才引育、科技攻关、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培育等任务融入其中。

3.有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应是合作单位的两院院士、国家或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同等层次人才。团队规模不少于30 人,全职人员不少于60%(在川工作每年不少于9 个月,需提供缴纳社保凭证),全职人员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35 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20%。团队核心成员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

4.有配套支持。合作单位应对平台建设特别是人才团队建设从人才资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平台支撑等方面给予保障,年度综合投入合计不低于500 万元(应有到账凭证)。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区应根据平台建设需要,从政策激励、人才招引、资金投放、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5.有较好成效。合作各方按照协议履责到位,合作事宜有序推进;人才集聚效应明显,按照任务和设岗需要选聘高端人才;共建的平台成长潜力大,研究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成果转化赋能企业或地方产业升级增效。

已受到省级人才计划团队项目、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引育项目、省军民融合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等资助的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本次评选注重向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川落地并有序运行的平台,向有国家级领军人才领衔组建团队、有高素质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平台,向研究项目与我省重点产业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契合度高、转化前景较好的创新平台,向供需对接紧密、积极发掘用好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合作的基层平台予以倾斜。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与《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16日18:00前报送至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书》一式7份;②《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一式2 份;③《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档与电子档。

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18办公室。电子档报送流程为: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张昊天。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昊天:0831-3542235 18001272765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