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2-22

校内各部门: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重大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四川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四川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学理支撑。

二、项目数量与资助强度

本批次重大专项拟立项15项,原则上同一选题只立项1项。评审过程中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助强度为每项20万元。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周期为2—4年,应用研究项目周期为1—2年。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对象和资格要求

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首席专家(限1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评过省级以上人才项目。

(三)首席专家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职务),本批次申报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四)在研的(2024年5月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报。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见附件2)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选题指南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重大专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共设立15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3万字。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重大项目管理申报→③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城乡融合发展研究”;b.在基本信息选题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选题指南》中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社科工作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请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手动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重大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线上申报务必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为准。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4年3月21日9时至3月29日16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上传申请书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纸质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报送地点为临港校区办公楼51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三)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项目立项后,须完成以下任务:

1.每半年提交一次阶段性成果,及时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形式报送;

2.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含)以上党报党刊发表1篇及以上研究文章;

3.提交20万字以上的书稿。

(五质申请书“七”责任单位审核意见填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为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实施,为项目提供1:0.6的配套经费、给予专项奖励等特殊政策措施;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将从研究进度、经费使用、成果发表等方面对课题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了把关”。

(六)依托部门填写《四川省社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见附件4)

七、联系人及电话

雷 鸿:3545059(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