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27

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有关工作安排,四川省科技厅已启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领域方向及定位

重点围绕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域,按照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6个领域进行指南征集。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导向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四川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3.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4.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5.避免重复。需求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3.按照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4.每条指南须备选2位具备同等条件的指南建议人。

(三)指导专家要求

条指南须有指导专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3.原则上实行“一对一”指导, 同一领域指南不少于3位专家指导;专家论证意见须经专家签字;

4.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四)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我校推荐指南建议数量不超过2项。

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请指南建议人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专家论证意见(须专家签字)的纸质材料送至临港二期办公楼519或51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yibiu.edu.cn。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柳福提:3530372

雷 鸿:354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