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6-02

各二级学部(院):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与经费管理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二费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二)成果要求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申报人也可登陆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了解申报条件、申报办法、研究及出版的要求。

三、报送材料

(一)申请书与信息汇总表

请申报人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一式8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1份交至学科建设与科技处70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yibinu.edu .cn。

(二)申报成果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附件4)。

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还需要报送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书》“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在“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4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在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规划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柳福提 13890994605

雷 鸿 3545059

学科建设处与科技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