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2-23

各二级学(部)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现已开始2023年度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把审核关和做好评选工作,择优推荐。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资助35万元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青年项目申报人不得超过35周岁;

3.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4.在研国家社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7.其他要求: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请申报人研阅申报条件。

申报限

我校限申报6项。

四、所需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查阅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2023年项目申报书》。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请申报人在此日期之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及网上提交工作,为项目筛选及修改预留时间,3月31日下午17:00系统自动关闭。

2.联系人

柳福提:13890994605

雷 鸿:13700992339


学科建设处与科技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