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1-17

校内各部门:

2022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个重大规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2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重大项目类别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对应“重大项目”, b.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 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 打印申报书→ 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注意,本次申报只提交申报书,不提交活页。

课题管理及申报要求

(一)课题管理要求

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该课题为省级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时间1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立项总数1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本次课题申报须按照《2022年四川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2篇以上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该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见附件2)只确定1个立项项目。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申报质量不佳的情况,将按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确定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20-30万元,研究周期2年。项目立项半年后按规定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的情况可适当追加经费。

(二)课题申报要求

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不能参与本批次申报的其他课题,也不能申报同时期其他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批次申报中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在研(2022年11月16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一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二是鼓励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每个项目的首席专家可为2人三是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大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报;四是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项目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本批重大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08:00至2022年11月29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A3双面打印)一式7份送至学科建设与科技处707或者703室办公室。

注意: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联系人及电话

柳福提:13890994605(62505)

雷 鸿:3545059(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