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部(院):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对象的要求
我校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无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均可申报,2019年6月30日之前毕业(到校工作)的博士原则上必须申报。
(三)成果要求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申报人也可登陆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了解申报条件、申报办法、研究及出版的要求。
二、申报办法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哲学 社会科学工作规划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写申请书与信息汇总表
请申报人填写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一式8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1份交至学科建设与科技处703或7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yibinu.edu .cn。
(二)申报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查重报告1份;论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还需提供答辩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填报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书》“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在“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3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在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规划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柳福提13890994605(62505)
雷 鸿 13700992339(62508)3545059
学科建设处与科技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