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本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校内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校内提名人数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校内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四川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校内提名人数不超过2人,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4.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提名我校优秀项目。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人选(项目)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70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80岁(194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2020年5月17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5月17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0.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须间隔1年,且有新的贡献方可被再次提名。
1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13.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14.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5.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四)提名前公示
校内提名的项目(人选)需在校内进行提名前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注册后登陆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访问地址:http://202.61.89.121/),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和提交提名材料(详见附件2)。
2.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
各提名项目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详见《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人选),学校不予提交。
校内提名阶段暂不收取提名书纸质材料,将根据项目(人选)评审进程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提名书(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校内提名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需在线提交)。
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材料。申请人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提供电子版。
3.提名人选(项目)汇总表(附件3)。
4.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
四、校内提名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材料。
2.2022年5月15日前,在线提交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
联 系 人:龙元章 联系电话:3531060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