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第二批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6-16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第二批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智库机构及有关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四川省境内。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不用匹配自筹资金。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6.申请经费在100万以下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毕业5年、硕士毕业2年。

7.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纳入年度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四、其他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二)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三)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五)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申报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六、申报时限

(一)我校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周一)12时

(二)二级学院(部)应负责本学院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资格进行初步审核。6月22日12时前提交的盖章用印完整材料至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七、注意事项

其他申报要求及申报咨询详见网站: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6/12/8105ec3922464d61bd32657a2f063a2b.shtm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 0831-3542235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