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能够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二)年度项目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0日后出生)。
3.西部项目:符合条件(一),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区、市),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6.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申报课题要求
(一)重大项目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简介),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含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8.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22个招标选题(详见附件),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不能修改选题表述,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年度项目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时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10.限报3项,择优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本次申报限项,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二级学院(部)应负责本学院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18。
(三)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本次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网址: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503/507/index_3081.html。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31-3542235
附件: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科研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