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市科协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宜宾英才计划”科技领域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职在宜工作 1年以上(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的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 55周岁(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域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省、市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成果转化前景良好,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4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5.主持完成(排名第一)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 100万元。
6.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首席(进站)专家。
7.获国省级科学技术奖励。
8.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宜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金额累计达 100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实现利润累计500万元以上,或近五年营业收入累计5000万元以上)。
9.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2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受邀做学术报告。
10.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企业大集团、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数字领航”企业、“贡嘎培优”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带头人、首席专家;或在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 10万元的研发人才。
(二)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企业人才可放宽到不超过42周岁(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省、市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 5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6.主持完成(排名第一)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 50万元。
7.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核心研发成员。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9.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宜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金额累计达25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实现利润累计 150万元以上,或近五年营业收入累计2500万元以上)。
10.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 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并转化应用于实际生产)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1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刊物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分会受邀做学术报告。
11.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企业大集团、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数字领航”企业、“贡嘎培优”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或在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 5万元的研发人才。
(三)创新团队
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简称创新团队,依据《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宜科发〔2025〕19号)组织申报,分A类创新团队、B类创新团队和 C类创新团队三类开展遴选。
申报创新团队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团队成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团队带头人应是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1)C1类及相当层次以上人才(宜人才领〔2021〕5号)。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5名高层次人才(列入宜宾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C2类及相当层次人才),其中 1/3以上人员应为 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团队成员间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
其中:
A类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宜宾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A2类及相当层次以上人才;
B类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宜宾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B2类及相当层次以上人才;
C类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宜宾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C1类及相当层次以上人才。
3.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4.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领域前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
5.从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公共科研平台申报的团队,需依托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
6.团队组建时间一般应在 1年以上(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
支持政策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
(二)二级学院应负责本学院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18。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流程:科研秘书->科研处项目科(张老师)。
(三)申报材料
1.《宜宾英才计划申报书》或《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一式 9份)。
2.《2025年宜宾英才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或《2025年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
3.附件材料:(一式3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及页码,此后依次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纪检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结题验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任职证明材料(需提供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资质证明材料以及申报人担任该职位的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需提供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能证明利润或营业收入的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代表性论文(提供论文关键页);担任重点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重点企业资质证明以及担任该职位的任命文件或聘书或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由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仅限创新创业团队<企业>提供);团队组建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单位对团队支持情况证明资料、所在县(区)及产业园区对团队支持情况证明资料(仅限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公示情况说明材料;其他证明业绩和贡献的材料。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31-3542235
附件:
1.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宜宾英才计划”科技领域人才及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3.宜委人才领〔2024〕1号 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