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教育部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3年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本次我校限报2项,将择优上报。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
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应用导向的课题研究。
2.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方式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潜心教学,开展持续性研究。该项目结项成果要求高于其他一般项目。
4.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五)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申报一般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专项任务项目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 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
5.高校专职辅导员限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申报,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6. 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3、2024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申报时间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评教结果证明》,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其中,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网站:
高校辅导员研究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2.html
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5_1180333.html
一般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
六、联系人及电话
张昊天:0831-3542235
科研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