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来校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宜宾 “一蓝一绿”产业群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及《宜宾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各学部(院)、科研平台围绕我校第四轮学科建设点相关学科开展科研工作,实现基础研究有原创突破、技术研究服务四川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的需求,服务宜宾着力打造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全球一流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国家级晶硅光伏产业集群、全国同类城市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的需要,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服务学校“申硕升大”转型发展的需要,为科技兴川、科技强市贡献宜宾学院力量。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项目
1.垃圾分拣处理系统关键技术研
2.山地数智农业关键技术研究
3.天然香料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二)围绕宜宾“一蓝一绿”等产业群项目
1.白酒酿造技术研究与应用
2.动力电池安全性能研究与应用
3.晶硅光伏技术研究与应用
4.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与碳中和研究
5.数字经济等领域研究项目
6.林竹茶产业技术研究
(三)支持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项目
1.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2.质量领域研究、重点服务业等领域标准研制和成果应用转化等
3.服务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控制等软科学研究
(四)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理论基础研究项目主要包括物理学、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农业、材料与化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创新性科学研究。
(五)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基础研究项目主要包括社会工作、国际商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学等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研究。
三、项目资助类型
(一)重大项目理工类不超过100万/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0万/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5项;
(二)高层次人才启航项目:理工类20万/项、人文类15万/项,支持不超过30项;
(三)预研项目:理工类8万/项、人文类5万/项,支持数量不超过20项;
(四)培育项目:理工类3万/项、人文类1万/项,支持数量不超过30项;
(五)出版专项:A类出版社5万/项、B类出版社4万/项;支持数量不超过15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鼓励跨学部、跨学科联合申报,年轻教师积极加入团队或课题组,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有承担研究课题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有很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结构合理。
2.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
(1)近3年新引进的正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获博士学位回校工作的人员;
(2)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3)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3.预研项目
(1)无在研校级项目;
(2)前期基础较好,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创新思想或能解决重要社会问题和产业发展重要技术问题;或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理工农类专家肯定性评价2个以上,人文社科类推荐参加全国社科规划办评审。
4. 培育项目
(1)负责人具有硕士学位,且未获得过该类校级项目资助;
(2)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
5. 出版专项
(1)负责人无在研校级项目。
(2)已完成学术专著内容的80%,且已与A、B类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未出版(需提供专著样稿和出版合同);
(二)依托部门要求
依托部门结合学校建设“质量与标准化”特色学科及部门第四轮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重点支持领域的条目性选题指南,强化项目选题、论证的指导,重点把关研究内容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产出高水平成果和立项高级别项目的预期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不再受理已被校外各级部门资助过的项目;
2.项目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应用研究项目不超过2-3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超过3-5年。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执行期以《宜宾学院高层次人才“启航”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3.立项后,凡以宜宾学院科研项目名义资助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依托项目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宜宾学院XX(项目类别)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
4.为充分发挥科研育人作用,项目团队中至少要吸纳3名及以上的学生参与研究。
五、申报流程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通过科研系统在线填报。
(一)申报人登陆科研系统
我校在职人员,登陆学校主页---点击智慧校园—点击科研系统,以已有的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身份切换为科研人员即可申报。
(二)申报人在线填报
申报人登录科研系统,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部门审核意见及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三)依托部门审核
依托部门科研秘书和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依托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修改后再次上传,并在截止时期前提交。
六、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段为11月24日-12月4日18时,过时系统自动关闭,申报人不能做任何修改;
(二)申报部门在线审核、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截止时间为12月5日-6日18时。同时报送二级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1份、项目申报书3份到学科建设与科技处515或519室。
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1.柳福提:3530732
2.雷 鸿 354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