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部(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申报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进入申报系统注册(已有账号者不用再注册),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在线申报。
申报人所需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课题论证活页》、《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下载附件1-4。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资助35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20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20万元
三、申报人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2.青年项目申报人不得超过35周岁;
3.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不得超过60%。
8.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请申报人研阅申报条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1.在线提交申报书及活页截止时间为:2023 年4 月28日下午17:00(为修改申报书预留时间,“五一”期间,请申报人保持电话畅通);活页上传格式限定为PDF格式;
2.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4 月28日下午17:00。请申报人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不需提交纸质版《活页》。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与各学科选题2大类;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请申报人务必下载本通知所附的《课题申请书》。
6.《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8日”。
六、联系人
1.柳福提:13890994605
2.雷 鸿:13700992339 座机 354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3年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