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部(院):
宜宾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申报课题要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要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着力宜宾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实证调研。重点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力推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等领域进行选题。特别是关于高质量发展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扩大内需和服务业发展,坚定支持民营经济,“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城市开发--房地产--金融”良性互动,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文化旅游,教育与健康等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次选题申报范围内,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就某一具体领域,自定题目进行申报。
(二)凡宜宾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一线工作者,或所在单位(社团)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以集体或以课题组名义开展的研究项目,可以集体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课题组须至少由3人组成。
(三)每个人作为牵头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三、成果要求
(一)课题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字数要求在5千字以上。
(二)按照质量第一、不重复立项的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同一课题已立项的,不予申报。
(三)2022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或结题评审未通过者不能申报。
(四)根据《宜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宜学院发〔2022〕8号)的要求,“结项成果为市厅级领导签批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在A 类期刊的论文,每项配套2万元;结项成果为县级领导签批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在B 类期刊的论文,每项配套1 万元。” 项目立项后,需达到上述要求方可结题。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或课题组。申报人根据选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学术专长和工作实践,自主确定题目进行申报。申报人认真填写《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社科规划立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
(二)二级部门负责科研的老师收集汇总所在部门申报材料,并填写《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个人申报截止时间:3月20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送至依托部门科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档到二级部门指定邮箱。
(四)学校申报截止时间:3月24日。二级部门将附件1、2、3的纸质文档一式2份送至学科建设与科技处711室,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部名称+市社科项目申报”并发送至邮箱kjc@yibinu.edu.cn。
五、课题申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柳福提:13890994605
2.张紫月:18090894095
学科建设处与科技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