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宜宾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1-22

各二级部门: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次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一般科技计划项目、“首席专家”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软科学类科技计划项目三个类别。各类别项目支持领域和重点、申报单位要求、考核指标、资金支持方式见附件1。

1.一般科技计划项目。由在宜企业牵头申报,我校可参与申报,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2.“首席专家”类科技计划项目。我校可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人才目录》(宜三江办发 (2022] 29号,见附件2)认定的CI类及以上人才标准,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3.软科学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申报单位地址不作要求且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者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为牵头单位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4.项目负责人当年限申报项目1项,目前承担中央、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但逾期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各类别对项目负责人的特别要求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

2.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者协议,科研成果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3.获得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需标注“由宜宾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获得的知识产权需计入三江新区统计;

4.项目执行期为1年,原则上从2023年1月1日起算。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申报材料提交

2023年三江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纸质申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请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4)及支撑材料纸质文件A4双面装订后一式3送到A区办公楼707或70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yibi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福提 13390994605(62505)

雷鸿:3545059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