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培育和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团队带头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有组织的科研和协同创新的氛围,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水平和学术影响,根据《宜宾学院“科技贡献团队”评议推荐办法(试行)》(宜学院科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科技贡献团队奖授予立足国家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科学研究前沿,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我校科研团队。
(二)评选条件按照《办法》执行。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科技贡献团队奖评选由团队带头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二级学部(院)分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团科技贡献团队进行资格及团队科研业绩审查,确认无误后推荐上报宜宾学院学科建设与科技处,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十点。
(三)学科建设与科技处对二级学部(院)分学术委员会推荐的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科技贡献团队奖评选工作组。
(四)学科建设与科技处组织成立科技贡献团队奖评选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按照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坚持评议推荐条件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推荐工作。
(五)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文公布,并在今年教师节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争创氛围,通过评选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协作,带动我校教师的科研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贡献团队奖申报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
2.附件材料复印,一式六份,与申报书装订成册。
3.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技处科研平台与团队管理科(综合楼707室),电子版以“科技贡献团队名称”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7599182@qq.com,逾期报送的不再接收。
联系人:李康
联系电话:13989227454